无菌试验室(无菌室) 解决方案
无菌实验室设计施工建造
无菌实验室设计
★ 无菌实验室由准备室、洗涤室、灭菌室、无菌室、恒温培养室和普通实验室六部分组成。这些房间的共同特点是地板和墙壁的质地光滑坚硬,仪器和设备的陈设简洁,便于打扫卫生。
无菌实验室基本要求:
准备室
★ 准备室用于配制培养基和样品处理等。室内设有试剂柜、存放器具或材料的专柜、实验台、电炉、冰箱和上下水道、电源等。
洗涤室
★ 洗涤室用于洗刷器皿等。由于使用过的器皿已被微生物污染,有时还会存在病原微生物。因此,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,应设置洗涤室。室内应备有加热器、蒸锅,洗刷器皿用的盆、桶等,还应有各种瓶刷、去污粉、肥皂、洗衣粉等。
灭菌室
★ 灭菌室主要用于培养基的灭菌和各种器具的灭菌,室内应备有高压蒸汽灭菌器、烘箱等灭菌设备及设施。
无菌室
★ 无菌室也称接种室,是系统接种、纯化菌种等无菌操作的专用实验室。在微生物工作中,菌种的接种移植是一项主要操作,这项操作的特点就是要达到菌种纯种,防止杂菌的污染。在一般环境的空气中,由于存在许多尘埃和杂菌,很易造成污染,对接种工作干扰很大。
无菌室的灭菌消毒
薰蒸:这是无菌室较有效的灭菌的措施。无菌室使用了较长时间,污染比较严重时,应进行薰蒸灭菌。可用甲醛、乳酸或硫磺薰蒸。
喷雾:在每次使用无菌室前进行。喷雾可促使空气中微粒及微生物沉降,防止桌面、地面上的微尘飞场,并有杀菌作用。可用5%石炭酸喷雾。
紫外线照射:在每次使用无菌室前进行。紫外线有较好的杀菌效果。通常应开启紫外线灯照射30~60min。
无菌室工作规程:
无菌室灭菌
★ 每次使用前开启紫外线灯照射30min以上,或在使用前30min,对内外室用5%石炭酸喷雾。
二次灭菌
★ 用肥皂洗手后,把所需器材搬入外室;在外室换上已灭菌的WORK服、工作帽和工作鞋,戴好口罩,然后用2%煤酚皂液将手浸洗2分钟。
换气次数 | 十万级10-15次/小时;万级15-25次/小时;千级50-52次/小时; |
百级操作台断面风速 | 0.25-0.35m/s |
压差 | 主车间对相邻房间≥5Pa |
温度 | 冬季>16℃±2℃;夏季<26℃±2℃ |
相对湿度 | 45-65%(RH);噪声≤65dB(A);新风补充量:总送风量的20%-30% |
照度 | ≥300Lux |
说明:
1、更衣间及操作间送风口风速≥0.3米/秒,风淋室风速≥15米/秒,操作间与环境静压差≥5Pa,系统噪声≤60dB
2、二级(P2)无菌室为万级、局部百级,符合目前世界通用的美国联邦209E标准。
3、二级无菌室包含高、中、初效过滤器系统,小型中央空调系统,层流送风,井式回风。更衣间及风淋室采用人体自动感应系统。
4、三级(p3)无菌实验室除具有二级无菌室的特点外,还专门设立了电子互锁门、传递窗门互锁、环氧树脂自流平地面、下水消毒设施。
5、配置二级生物安全柜,实验室及缓冲间均为负压空间,实验间的相对压强为-30Pa—-40Pa,缓冲间的相对压强为-15Pa—-20Pa。
无菌试验室设计依据:
根据《生物安全实验室建筑技术规范》(GB-50346-2004)、《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》(GB19489-2004)、《微生物和生物医学实验室安全通用准则》(WS233-2002)、《洁净厂房设计规范》(GB50073-2001)、《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设计规范》(GBJ19-87)的规定,专门针对人体、动植物或环境具有中等危害或具有潜在危险的致病因子,对健康成人、动物和环境不会造成严重危害,有有效的预防和治疗措施,而建立的生物安全实验室。
其建筑标准如下:
1、符合BSL-1实验室建设要求。
2、实验室门口应带锁并可自动关闭。实验室的门应有可视窗。
3、应有足够的存储空间摆放物品以方便使用。在实验室工作区域处还应当有供长期使用的存储空间。
4、在实验室内应使用专门的工作服;应戴乳胶手套。
5、在实验室的工作区域处应有存放个人衣物的条件。
6、在实验室所有的建筑内应配备高压蒸汽灭菌器,关按期检查和验证,以达到符合要求。
7、应在实验室内配备生物安全柜。
8、应设洗眼设施,必要时应有应急喷淋装置。
9、应首先考虑机械通风,如使用窗户自然通风,应有防虫纱窗。
10、实验室出口应有在黑暗是可明确辨认的标识。
11、有可靠的电力供应和应急照明。必要时,重要设备如培养箱、生物安全柜、冰箱等应设备用电源。
洁净工程的主要结构材料:
1、洁净室墙、顶板材料一般采用50mm厚的夹芯彩钢板、净化专用的氧化铝型材制造。门采用净化密闭门,窗采用铝合金密闭玻璃固定窗。
2、地面采用环氧树脂自流坪、防静电PVC地板或高级耐磨塑料洁净地板。
3、净化通风管道选用镀锌钢板或喷涂薄钢板制作,并采用“PEF”阻燃型的保温板做保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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